(2014年第1题)关于施工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2-03-27 15:46 云浮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A.项目经理部具备法人资格
B.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C.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其自己承担
D.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内部常设机构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项目经理部是由一个项目经理与技术、生产、材料、成本等管理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是一次性的具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人的授权,组织和领导本项目经理部的全面工作。项目经理部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A选项不正确。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组织、控制与协调本项目经理部的全面工作,B选项为正确选项。项目经理部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涉及的法律责任由施工企业承担,C选项不正确。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内部机构,项目完成后项目部要撤销,因此不是常设机构,D选项不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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