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基常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019-05-17 16:31 云浮人事考试网 来源:云浮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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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事业单位考试公基常识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简单理解,只要是活人就有民事权利能力),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云浮事业单位考试公基常识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无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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