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新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2013年5月15日县委常委会议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组织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拟招聘工作人员40名(详见附件1:《新兴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 18-35周岁(1977年7月1日至1995年7月 1日期间出生),个别职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个别职位放宽到中专(高中);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职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新兴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要求
1、国有单位正式职工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由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方可报名。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将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资格证,以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同版),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其中:国有单位正式职工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村(居)委干部同时提供所在镇政府证明其累计任村干部3年以上证明资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镇政府、县直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同时提供镇政府、县直部门或其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累计3年以上购买社会保险清单或工资清单(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同时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资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报名地址: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新兴县新城镇茅园路西2号,联系电话:0766—2890090)。
(三)报名时间:9月5日、6日、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四)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9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带备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
(六)收费:经县物价局批准,每位考生收取考试费55元。
五、招聘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时。
2.笔试地点:新兴县职业教育中心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4.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办法
应试人员在笔试成绩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参加面试,并由招聘岗位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对象在面试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其中:村(居)委干部、镇政府、县直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需在工作所在单位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类型:结构化面试(参照公务员面试的内容及标准制订)
5、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成绩公布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新兴县人民政府网站、县委组织部网站、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20个工作日内在上述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新兴县人民政府网站、县委组织部网站、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及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因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新兴县人民政府网站、县委组织部网站、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村干部、镇政府及县直机关(含下属事业单位)、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九、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中共新兴县委组织部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